脱贫攻坚战打赢以来,德州市始终把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增加收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打好建设“双镇百村”吸纳就业、开发互助公岗兜底就业、进企入社搭链带动就业“组合拳”。截至目前,全市10766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占全市脱贫人口的20%,年人均就业收入1.48万元。
一、建设“双镇百村”,吸纳脱贫群众就业。出台《关于推进中心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建设的意见》,重点培育10个中心镇,11个特色小镇、100个中心村,集中规划支持各类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为农村人口尤其是脱贫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每个中心镇规划建设一处1000亩以上的产业园区,每年至少落地2个投资过亿元的产业项目,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30亿元。每个特色小镇做强做精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不低于60%,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0人,其中脱贫人口不少于200人。每个中心村规划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功能园区,辐射范围约3公里,可吸纳不少于5名脱贫群众务工就业。
二、开发互助公岗,兜底脱贫群众就业。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的基础上,开发互助公岗,既让就业能力弱的脱贫人口走上就业岗位,又满足特困群体的生活需求。一是坚持因需设岗。根据被帮扶对象实际需求,结合脱贫人口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强弱开发专岗,确保人岗相适、精准对接。根据脱贫群众劳动力现状,在劳动年龄、聘用时限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让弱劳动力群体及不超过65周岁的老年脱贫群众也可被聘用,让岗位更符合农村实际。二是坚持精准安置。对全市脱贫人口进行精准摸排,建立被帮扶需求台账;对有劳动意愿和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上岗需求台账。通过“两本账”有效衔接,落实1286人上岗需求,同时有效解决1344户特困家庭的被帮扶需求。三是坚持严格监督。成立互助公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部门,财政、人社、审计等15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开展“基础数据核实查、使用情况问效查、项目实施跟踪查、资金拨付上门查”等“四查”行动,适时抽查督办,定期开展考核,让公岗专项资金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
三、进企入社搭链,带动脱贫群众就业。通过进企入社搭链构建起紧密联结的致富共同体,带动脱贫户增收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企业壮大。一是依托企业,务工分红两不误。政府通过政策支持、注入衔接资金等方式,鼓励引导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企业得到发展的同时,让脱贫群众既领工资又拿分红。陵城区睿雅现代蛋鸡生态养殖示范园,注入衔接资金776.84万元,吸纳5名脱贫群众就业、月工资1500元,同时给6个乡镇的736名脱贫群众分红,人均年增收1000元左右。二是加入合作社,做“三金”农民。组织脱贫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成为“流转土地有租金、入股合作社有利金、进社务工有薪金”的“三金”农民。政府在种苗、化肥采购、技术、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派专家入社指导,进行技术培训。平原县恩城镇产业园,累计投入衔接资金943.5万元,流转农民土地400亩,成立合作社并建成冬暖式蔬菜大棚79个,30户脱贫户通过入社承包大棚,年户均增收50000余元;793名脱贫群众依托入股衔接资金,通过合作社人年均分红800余元。三是培育龙头带动,搭上产业链条。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拉长产业链条,让农户或脱贫群众当小老板和农场主,通过订单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产业,有效防止市场风险给群众个体带来的影响。武城中椒英潮公司作为省级乡村振兴龙头企业,在辣椒产业链各环节采取保护价收购、提供就业岗位、拓宽销售渠道、丰富销售合作模式等,让农户或脱贫群众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