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提字〔2021〕69号
金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牧民收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牧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一是推动农牧民合作社提升。通过实施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扶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支持合作社建设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站点,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营销能力。通过开展示范社创建,促进合作社电子商务能力建设,并将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产品销售作为自治区级示范社评选条件之一。通过开展农牧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旗县推进试点,鼓励农牧民合作社加强农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建设,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二是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1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的指导意见》(内党农牧办发〔2020〕12号),坚持农牧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的原则,逐步完善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引导更多农牧业规模经营户发展成为有活力的家庭农牧场。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重点鼓励和扶持以粮食生产为主、经营规模适度、经营效益稳定的示范家庭农牧场,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家庭农牧场通过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发展农畜产品初加工等,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带动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现代流通体系
自治区制定并实施了《2020年农牧业产业集群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已获批建设草原肉羊、河套向日葵、科尔沁肉牛、大兴安岭大豆4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聚焦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壮大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加工水平,扩大产量提高附加值,推动产品换档升级,提升中高端供给能力;重点支持自治区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冷链物流配送、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和收购网点、物流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优化供应链。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十四五优势特色农牧业产业集群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现代物流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三、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12年以来,在农业农村部的支持下,自治区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重点支持农畜产品主产区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中小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冷藏库、牛羊肉冷冻库等初加工设施,改善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增加初加工能力。今年,在农业农村部的支持下,自治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动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
四、关于金融服务三农三牧方面
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金融与农牧业融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等文件,不断完善自治区农牧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保护农牧民利益。
五、关于农畜产品品牌培育方面
自治区出台了《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培育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享有一定影响力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核心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已连续举办了八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在广州、上海等地举办内蒙古味道-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展销会,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农牧业展会与产销对接等活动,持续推动扩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品牌影响力。
非常感谢您就我区农村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共同推进我区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