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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内农牧提字〔2021〕86号

  

  

  

  王秀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联合打造呼包鄂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提升产品品质,塑造品牌特色,着力培育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品牌战略顶层设计

  我厅连续三年实施了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计划,今年,自治区政府又制定印发了《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将推进区域公用品牌整合与塑造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打造一批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此为依托,支持呼包鄂乌四市立足于四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把呼包鄂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和发展纳入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合作,促进融合共享

  呼包鄂乌四市已签署联合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合作协议,以打造呼包鄂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先行先试,利用呼包鄂乌商标注册占全区56%的优势,集中区域内优势商业和渠道资源,整合同质农产品生产资源要素,构建呼包鄂乌一体化现代智慧农业产销体系。自治区将围绕乳、肉、绒、粮油、马铃薯、饲草饲料等地区优势产业,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呼包鄂乌地区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带动产加销协调发展。支持呼包鄂乌四市通过直接投资、共建产业园区、管理和输出、产业链配套转移等合作方式,加强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

  三、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促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

  呼包鄂乌农牧业产业化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已发展到362家,实现销售收入2479亿元,占全区70.1%。四市国家级龙头企业16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223家,分别占全区34.8%、35%,有力地带动了呼包鄂乌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2021年4月我区出台了《内蒙古十四五优势特色农牧业产业集群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继续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技术升级、产品研发、品牌培育,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引导推动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群集聚。培育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牧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牧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共同推进我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zxta/202110/t20211011_1900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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