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95号)要求,我委对你区报送的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计划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申报的补贴资金符合工作方案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审核结果,于12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养殖场,为我市生猪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特此通报。
附件1.相关涉农区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统计表
2.审核通过的相关涉农区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计划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