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标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标准体系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是推动大湾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标准制定和应用,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1年3月底,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2999项,比“十二五”末增加7040项,基本覆盖主要食用农产品和主要农兽药品种。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种植、健康养殖、鲜活农产品绿色流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现已发布国家标准3000余项,对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储运,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农村部批准发布的行业标准,特别是绿色食品标准包含了农副产品相关标准,如《猪副产品利用技术规范》(NY/T 3394-2018)、《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NY/T 1513-2017)、《绿色食品可食用鱼副产品及其制品》(NY/T 3899-2021)等。2020年农业农村部指导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并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生产基地良好农业操作规范》。2021年4月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产品为主线,开展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理、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标准的制修订。广东省政府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食品标准体系。2020年将“研究制定一批不低于供应港澳食品标准的团体标准”纳入市场监管总局与广东省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培育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区域品牌纳入广东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目前,深圳市政府参照供港食品模式探索了供深食品标准“圳品”,已构建500项食品标准体系、发布347项食品团体标准、制定6项评价相关管理办法以及535项评价配套实施规则、发布436个“圳品”标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新发展阶段统筹抓好农业生产和产品两个“三品一标”要求,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广东省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将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等方面,继续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推动农副产品标准对标互认
推动粤港澳三地农副产品标准互认,广东省政府建立以“一个湾区,一个标准,一次检测,一次认证,湾区通行”为目标的“湾区标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统一、融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广东省政府和国家标准委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湾区标准部省联动和工作协调机制。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就供港食品农产品安全保障及“互联网+”建设合作,与香港食物环境署就供港冰鲜肉类和香港原产食品电子交换事宜取得共识。与澳门民政总署签订暂存仓储食品监管合作安排和供澳冰鲜冷冻禽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安排,实现双方监管互助互认,开启珠澳两地“前店后仓”式物流合作,深化进口食品检验前置监管、进口食品快速放行、“紧密经贸伙伴关系框架下的食品(CEPA食品)”监管等制度创新。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农副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绿色食品标准的协调,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标准互认工作提供保障。同时会同海关等其他部门积极支持粤港澳三地农副产品标准对标互认,切实加强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的建设工作。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