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农药时评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意见征求 > 正文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A

           黔农议复字〔2021〕54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15号建议的答复

   

  柳光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盘县火腿”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猪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建立‘盘县火腿’产业技术中心”的答复

  2018 年12 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批准成立贵州省白酒检验检测中心(盘州)等3 个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黔市监函〔2018〕35 号),批准“贵州省火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盘州)”正式成立。同时该中心已经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开展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我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基础,依托贵州大学食品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团队,推动建立完善的“盘县火腿”产业技术中心。

  二、关于“帮助完善‘盘县火腿’全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答复

  目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盘县火腿》(DB52/T 863-2013)、《盘县火腿 第1部分:原料猪生态养殖技术规程》(DB52/T 1486.1-2020)、《盘县火腿 第2部分:鲜腿分级》(DB52/T 1486.2-2020)、《盘县火腿 第3部分:加工技术规程》(DB52/T 1486.3-2020)、《盘县火腿 第4部分:手撕火腿加工技术规范》(DB52/T 1486.4-2020)、《盘县火腿 第5部分:手撕火腿加工技术规范》(DB52/T 1486.5-2020)等6项省级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盘县火腿”标准制定的支持力度,对照全产业链,按“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制定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完善“盘县火腿”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三、关于“帮助搭建宣传平台”的答复

  省商务厅指导盘州市通过户外广告、展销推介、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形成“盘县火腿”全方位品牌宣传格局,增强了品牌影响力。“盘县火腿”微博阅读量达到120万人次,自媒体平台转发达到5000多次;借助“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精准扶贫”项目,在CCTV—1、2、3、7、13、15六个频道以每日10次以上播出频率对“盘县火腿”进行品牌宣传;同时采取制作符合当下移动端传播的竖屏视频和H5页面与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与品牌策划公司合作,对“盘县火腿”品牌策划和经销网络进行多渠道推介,“盘县火腿·贵有道理”的品牌影响力逐步深入人心。省商务厅将继续支持盘州市巩固现有宣传渠道,加强官方媒体宣传,提高“盘县火腿”品牌知名度。

  四、关于“帮助搭建销售平台”的答复

  省商务厅指导盘州市融合移动互联网+,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营销。在线上,2017年12月,“盘县火腿官方旗舰店”正式上线天猫商城;2018年6月,盘致火腿正式上线京东贵州馆线上商城;2018年11月,“盘·致旗舰店”正式上线京东商城。其中,天猫商城上线至今店面浏览量达200万次,访客近50万,品牌总曝光已突破千万。在线下,主要在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大酒店采取直销供应;在各旅游景点、大型超市、集贸市场作为特色产品店进行集中铺货;开设集销售、体验、展示于一体的实体专卖店,有效拓宽了市场销售渠道。省商务厅将持续帮助完善市场销售体系,打造至少2家“盘县火腿”品牌自营店,支持参与商务系统重点展会,支持在全国重点城市举办“盘县火腿”推介会、订货会,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资源优势,推动1-2款产品在广东省逐渐推广。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6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毛同辉;联系电话:18085640260)

  (黔农议复字〔2021〕54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5号建议的答复.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jytagkzl/jy/202112/t20211207_719398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