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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李军委员:

  您好!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第0130号提案《关于实施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全面退捕禁捕,加强库区移民后扶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厅对您所提建议高度重视,相关处室进行了研究,并征询了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细化宣传,提升禁捕退捕知晓度的建议。我厅积极与新华网、央视、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湖南卫视等媒体加强联系,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五周年宣传中将禁捕退捕工作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讲好湖南禁捕退捕故事,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新闻稿20多件。充分借助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利用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大喇叭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捕退捕政策。省禁捕办组织编写了《禁捕退捕政策100问》,免费发放到每个渔民手中。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的通告》,组织全省公安、农业渔政、市场监管在各涉渔场所广泛张贴宣传。去年以来,全省共印发宣传材料122万余份,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2300余次,新媒体宣传2.9万余次。2021年2月8日,省公安厅召开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度打击非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并介绍全省长江禁渔工作情况。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林业、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海报、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通报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情况,公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的禁渔氛围。

  二、关于强化保障,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的建议。一是整合监管力量。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各部门水上、陆上执法力量,整合协助巡护队伍,组建了以乡镇(街道)涉农站所、水管会等部门人员为主专(兼)职禁捕巡查队伍,分别向渔政、保护区派驻公安干警,购买无人机巡航等,增强了执法力量。二是启动智慧渔政建设。3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在益阳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禁捕水域常态化监管现场会,邀请安徽省和资阳区智慧渔政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演示,全面部署启动全省智慧渔政建设,计划年底前完成。目前,8个市州,16个县市区启动了智慧渔政系统建设,全省禁捕水域已建视频监控点176个,渔政执法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三是拟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建立渔政执法协助巡护队伍的实施意见》,计划按照长江湖南段及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按每10公里江段、洞庭湖和水生生物保护区按每4万亩水面配备2名协助巡护员的标准,合理配置协助巡护力量。目前各县(市)区已组建巡护员850人。四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湘农联〔2021〕26号),进一步健全了以公安、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禁捕工作常态化。五是加强交界水域管理。5月12日与湖北省共同签订了长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协议,融合省际各级执法力量,构建“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防护网。

  三、关于编好规划,优化库区资源配置的建议。省水利厅于2020年6月编制印发《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纲要》。省自然资源厅正组织各地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与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专题研究有三项,分别是湖南省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研究、省水利发展研究、湖南省重点河流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研究。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系统梳理了湖南省农业优势产业及优势区域布局,列出了水产品中虾蟹、鱼鳖、名特水产的优势区域,可结合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进一步指导库区产业规划布局。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拟订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相关政策,用于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具体涵盖规模种养殖、设施农业、产品烘干、农资配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用地。同时,拟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和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该文件拟于近期印发,将为做好包括库区移民后扶、农村产业发展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保障提供政策支持。

  四、关于部门联动,加速库区产业发展的建议。省水利厅在移民后扶“十四五”规划编制和2021年水库移民工作年度工作要点中,要求产业资金投入应不低于直补外的项目资金总额50%。同时要求移民产业发展应以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为依托,突出地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注重壮大村集体经济,为部门联动发力,加速库区主导产业发展创造了协同条件。目前,正抓紧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持促进水库移民增收的指导意见》,将在加大产业投入力度,优化产业扶持方式,推进移民产业扶持机制创新,构建多元长效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利益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思路办法,不断充实壮大移民村集体经济,加速推动移民增收致富。

  五、关于加强管理,保障库区基础设施运行的建议。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移民后扶项目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支出范围,移民工程的建后管护费用无法列入移民资金投入计划。《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为安置移民修建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决算手续。验收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管理。”综上,包括移民工程在内的库区基础设施,应由当地有关部门或村组进行管理。省水利厅将指导、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移民管理机构及时开展移民工程验收、移交并落实好管护责任。

  六、关于积极协调,提升库区公路通行能力的建议。截至2020年底,全省包括库区在内都实现所有乡镇、建制村和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畅,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农村公路里程达到20.3万公里,等级路率达到94%、路面铺装率达到92%;同时,全省积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4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9号)等政策文件,健全全省农村公路管养“省级统筹、市级监管、县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并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

  “十四五”期,根据国家和省里政策,全省农村公路计划投资约42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约2万公里,重点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三条路”,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有效支撑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大力支持库区、湖区等区域农村公路建设,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到2025年,实现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特色产业园区双车道公路全覆盖,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同时,全省将根据《湖南省公路网布局规划(2021-2050年)》和当前农村公路实际,逐步将符合政策、达到标准的道路纳入农村公路范畴,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养。

  根据现行政策,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营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政策,筹措资金,组织农村公路工作。下步,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督导各县市区切实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库区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的关注与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jyta/202110/t20211029_20904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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