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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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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农议复字〔2022〕82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39号建议的答复

   

  苏维词代表:

  您提出的《稳定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水利厅和省林业局,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规划,科学界定贵州山区优质农作物种植适宜区和空间布局、确定适生品种”的建议

  (一)关于合理规划布局。《贵州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贵州省“十四五”农业种业发展规划》,对农作物种植适宜区和空间布局、确定适生品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划。省林业局对全省现有产业资源,适宜发展地区和面积进行了调查,分类制定了《贵州省林下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贵州省特色林业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品种,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林业产业。

  (二)关于抓好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的《贵州省发展乡村产业五年行动方案》,对“三步走”行动目标和保障粮油有效供给等十一项行动重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按照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分年度、分类别、分产业制定推进方案,做好统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下一步,相关省直部门将按照规划内容,指导市(州)、县(市、区)抓好落实。

  二、关于“扶优扶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围绕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聚焦重点环节,着力抓好引进一批、培育一批,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176家,其中,国家级50家。一是抓招优引强。2021年,以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百强企业发布活动在贵州举行为契机,举办百强国龙进贵州招商活动,并争取到农业农村部支持,帮助每年举办一次国家级龙头企业进贵州招商活动。二是持续开展认定监测。2021年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5家。按照“退一补一”原则,递补84家省级龙头企业,确保龙头企业质量。三是培育高成长企业。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翻一番、三年大突破”目标,省工信厅牵头会同我厅和省商务厅共同培育16家贵州农产品(食品)深加工高成长特色优势企业。2021年,实现产值32.76亿元,同比增长34.3%。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

  三、关于“进一步丰富乡村产业业态,延伸产业链,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建议

  (一)横向方面。把乡村旅游作为推进“旅游产业化”的重要支撑。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编制《贵州省乡村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打造“一个乡村旅游圈”“八大乡村旅游区”“十条乡村旅游产业带”,为“十四五”乡村旅游发展谋篇布局。二是强化品牌创建。以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保障等为引导,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323个,其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9个居全国并列第三。制定村寨、客栈、农家乐(经营户)三个省级标准,评定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经营户)7150家。三是强化融合发展。印发《关于推动农文旅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分类打造生态型、度假型、特色型、体验型旅游产品,发展四季可游的田园观光、农事体验、避暑度假、运动健身、保健养生、研学旅行、创意农业等旅游业态,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印发《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弘扬和发挥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载体的作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着力打造50个特色突出、风情浓郁、效益显著的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助推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民宿发展。编制《贵州省乡村民宿产业发展规划》,拟写《关于促进贵州省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民宿集约化、集群化、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万峰林、梵净山、黄果树等民宿集群,涌现出水东乡舍、花都里、群山之心等一批本土民宿品牌。

  (二)纵向方面。一是梯次分类布局农产品加工业。今年以来,依托朝天椒、食用菌、肉牛、油菜、蔬菜等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8个产业强镇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24亿元,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布局,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在长顺等县布局油菜籽加工集聚基地,在平坝等县布局净菜、预制菜等加工增值基地。在开阳县南江乡、盘州市新民镇等地,推动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特色产业。二是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天柱、黄平、凯里等县(市)形成加工园区、冷链销售为一体的林下养鸡全产业链条;推动锦屏县形成种苗培育、种植、加工、文旅开发为一体的铁皮石斛完整产业链;推动3个“养老+森林”融合项目健康养老小镇、养老产业集聚区建设。

  四、关于“多措并举,提高乡村产业发展的抗风险能力”的建议

  (一)关于“设立农业产业投资风险基金”的建议。按照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210号)“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和领域重复设立基金”的要求,目前我省在农业方面已设立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建议各地做好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支持。

    (二)关于“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业务下沉基层和乡村,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保险覆盖面”的建议。为做好农业保险为农业保驾护航工作,我省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助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普惠金融政策,扎实推进我省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险种全覆盖,重点围绕我省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等12个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共开办水稻等95个险种。二是2021年6月,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财金〔2021〕23号),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各级财政按比例给予约85%的保费补贴,鼓励引导农户自愿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三是2021年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18.09亿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10.68%,累计为753.63万户次农户及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1962.24亿元,累计向41.1万户次投保农户支付赔款10.76亿元,同比增长22.68%,进一步推动中央补贴险种和地方特色险种均衡发展。

    (三)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产品流通商、农民以多种方式设立农业产业互助基金,增强乡村农业抗风险能力。设立农业产业互助基金属市场行为,在不干扰金融市场的情况下,由社会主体自行商议组织。

  五、关于“增大投入,加强乡村农业基地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为加强我省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基地标准化建设,除设立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支持外,还通过以下方式不断加大对我省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基地标准化的建设投入。

  (一)坝区奖补资金支持。省财政厅会同我厅、省统计局联合印发《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黔财农〔2019〕93号),对在500亩以上坝区开展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产值奖补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从2020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亿元,专项用于500亩以上坝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和产值奖补。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2021年,中央下达我省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50万亩(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为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央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合计按15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省财政厅共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3.64亿元、省级资金14.06亿元。2022年截至目前,已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4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3.75亿元、省级资金8.68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新建260万亩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

  (三)涉农整合资金支持。根据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全省66个脱贫县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符合政策规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各脱贫县可通过统筹整合相关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的包括基地标准化建设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汇报,争取中央更大的支持。

  六、关于“尽快打造推出一批具有贵州乡村特色的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建议

  2021年以来,我省印发实施《贵州省2022年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方案》(黔农发〔2022〕21号),重点从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培育机制、农业品牌宣传、品牌营销平台搭建等方面着手,大力推动贵州农业品牌发展,力争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贵”字号农业品牌。编制出版《贵州农产品品牌大典》,收录“贵州省农业农头企业品牌名录”967个、“贵州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录”137个、“贵州省优势农产品品牌名录”128个。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品牌战略规划。一是加快建立农业品牌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力的“贵”字号农业品牌。二是制定实施《贵州省农业品牌建设发展规划》;三是完善贵州农产品目录制度;四是加大品牌推介宣传。

  七、关于“建立和完善乡村特色生态农产品信息平台和展示交流平台”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贵州农经网发展,委托贵州农经网开展全省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监测分析,向社会公开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鼓励贵州农经网探索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同时,配合商务部门持续推动农产品“七进”等活动,助力“黔货出山”。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一码贵州”、云上贵州多彩宝等平台合作,持续推荐品牌农产品入驻,协调开设农产品特色馆、精品店,打造一批贵州农产品电商品牌。同时,继续做好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监测分析,不断提高价格监测分析、预测能力,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八、关于“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建议

  2021年我厅主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2021年共培育高素质农民22018人,其中,经营管理型8042人、专业生产型7705人、技能服务型6271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达99.7%,参评率达95.1%。

  下一步,将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能力,扎实有序做好我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20000人。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18285930001)

  黔农议复字〔2022〕82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9号建议的答复.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jytagkzl/jy/202207/t20220707_75428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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