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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议复字〔2022〕69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唐永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实施“强省会”行动出发,支持贵阳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及住宅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的建议
土地是乡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必须守好底线。2020年以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息烽等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放活的有效形式。支持息烽县深入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方式,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严格退出流程、探索退出土地利用、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收储等问题。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赋予经营、收益和在一定范围内流转的权利,既消除经营者的投资顾虑,又通过租金收益和经营分红等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二、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建议
我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的要求,从实施“强省会”行动出发,大力支持贵阳市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一是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行动。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民俗展览、创意办公、康养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截至2021年底,我省已累计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323个,其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4个,数量分别排全国并列第3位、第1位。二是因地制宜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措施,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为农村建设、乡村产业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三是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将有利于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农村、发展乡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对改革试点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工作,指导息烽县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积极推广开阳县水东乡舍民宿发展模式,支持、鼓励社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当地村民利用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入股或创业开办民宿,扶持和培育一批农家乐、民宿经营主体,发挥其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曹越尧;联系电话:8528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