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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内农牧提字〔2021〕33号

  

  

  

  陈月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河套平原粮食“三秋”工作对我国西北地区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田改造力度

  内蒙古河套灌区位于巴彦淖尔市,现有耕地面积1100万亩,2011-2018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62万亩,其中符合质量标准的400万亩,基本符合的139万亩,需提质改造的323万亩。为支持河套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改革以来,我厅分别安排2019年-2021年巴彦淖尔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6万亩、68万亩、75.6万亩,三年累计200万亩,占全区总任务的1/6。为探索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新路径,我厅稳步开展井黄双灌和黄河水滴灌工程建设,在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推广81万亩。在乌梁素海、岱海、察汗淖尔区域开展高效节水技术推广和水资源保护。取得了节水和保灌的双重效果。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在新建高标准农田方面对巴彦淖尔市给予倾斜,进一步探索适合河套灌区实际的高效节水灌溉模式。

  二、关于着力解决秋浇行水期矛盾

  解决行水期浇灌和玉米收获时间的矛盾,要选择作物品种的成熟期与行水期错时的品种;籽粒收获机收获时要求含水率在25%以下就可以进行收获,但为了不让玉米收获后发生霉变,要配合烘干机进行烘干。农牧厅将加大相关技术研发和引进力度,帮助解决秋浇行水和玉米收获矛盾。

  三、关于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

  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牧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建设一批基层农牧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服务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各类组织大力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生产托管、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帮助小农牧户节本增效,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化农牧业发展轨道。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发挥农牧业企业、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牧户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牧户生产设施条件,帮助农牧民对接市场、提高抗风险能力”。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zxta/202110/t20211019_1911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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