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农业农村局,13个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我省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实施了13个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建设项目,现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50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建设项目自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验内容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验,内容包括办公场所、消毒通道建设完成情况,指示牌设立、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自验工作,形成自验报告和印证材料汇编,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市和项目县要高度重视此次自验工作。项目自验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各市动物防疫检疫项目的重要依据。
2.严格自验程序。各项目县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020年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建设资金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项目验收小组,认真梳理、逐项对照,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项目自验工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县提供的自验报告,对30%县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查验。
3.压实工作责任。为保障本次自验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项目县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县项目自验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并将联络员信息于11月22日前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永江
电话:0351-8395219
邮箱:sxcadc@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