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00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蓟州区等6个区共计12家生猪养殖企业2020年贷款贴息情况进行了审核,并按程序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复核。经复核,蓟州区、武清区、静海区、西青区、滨海新区等5个区10家企业累计产生的3337万元贷款符合政策要求,涉及贴息金额38.82万元。
现根据复核结果,将确定的贴息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13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委联系,联系电话:88270381。
附件: 天津市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企业名单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