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的通知》(新农牧函〔2024〕429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州、市)级推荐、自治区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拟推荐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全国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产劳动竞赛。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材料需详实具体。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
电话:0991-8552986(兼传真)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