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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宝邵伯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已全面退捕,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关于规范高宝邵伯湖水生植物资源捕捞管理的通知》(苏海法〔2011〕12号)、《高宝邵伯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苏海规〔2017〕2号)等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合当前湖区渔业管理工作要求,拟将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联系人:夏晶,联系电话:0514-80369608,电子邮箱:178519004@qq.com,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32号中国渔政。通过信函方式反馈的,请在信函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废止意见建议”字样。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一:关于废止《关于规范高宝邵伯湖水生植物资源捕捞管理的通知》《高宝邵伯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说明.doc

  附件二:《关于规范高宝邵伯湖水生植物资源捕捞管苏海法理的通知》〔2011〕12号.pdf

  附件三:关于印发《高宝邵伯湖捕捞准用渔具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海规〔2017〕2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7/31/art_51463_11311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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