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调查和省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95号)要求,8月18日,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省级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申报主体基本条件、运营情况、服务能力、区域辐射力、区域带动力等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兼顾类别、统筹平衡的原则,经专家评审拟将江苏固城湖水产市场、南通天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东海县北芹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交易市场、沭阳国际花木城4个市场列入首批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名单。
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9日-9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实名反馈至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5-86263125,电子邮箱:jsscyxxhc@126.com。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