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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间,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349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警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发现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共194.3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无案件涉嫌犯罪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养殖品种

  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

   处理结果

   1

  城阳区金祥意海参育苗场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北张社区南

  海参

  诺氟沙星超标0.92μg/kg(标准≤2.0μg/kg,检测值为2.92μg/kg),

  氧氟沙星超标9μg/kg(标准≤2.0μg/kg,检测值11μg/kg)。

  已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涉案产品50千克,采取净化处理,经检测已全部合格。

   2

  即墨区青岛宜磊水产育苗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即墨区芝坊村

  对虾苗种

  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59.2μg/kg(标准≤1.0μg/kg,检测值60.2μg/kg)

  已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涉案产品4.3千克,已全部销毁。

   3

  微山县鲁桥诚发乌鳢专业合作社

  济宁市微山县鲁桥镇鲁桥三村

  乌鳢

  孔雀石绿

  已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养殖水产品14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执法人员发现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的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将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养殖品种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

  投入品名称

  处理结果

   1

  刘增泽养殖户

  西海岸新区琅琊 镇刘家崖下村

  海参

  “活力源(肥水型)”投入品已超过保质期,未及时进行处置。

  责令改正,禁止使用,限期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置。

   2

  王绪强养殖户

  崂山区王哥庄镇

  会场村

  日本对虾

  经销商推销的“鳃肝康”投入品标识不全,不符合国家规定。

  责令改正,禁止使用,限期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置。

   3

  田立鹏养殖户

  胶州市李哥庄镇

  魏家屯村

  南美白对虾

  “光合净水宝”投入品标识不全,不符合国家规定。

  责令改正,禁止使用,限期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531-8297697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111/t20211109_3769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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