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养函〔2021〕61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鲁农渔字〔2021〕24号)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完成了对国家级示范区申报主体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现对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2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推荐单位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0531-51789280
附件: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及生态养殖示范区拟推荐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及生态养殖示范区拟推荐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