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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全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1〕316号)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部署

  本年度监督抽查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共同组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由地方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专项业务单位具体实施。

  检查内容按照省厅出台的一个文件和两个方案组织实施(即《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全省绿色食品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于产品类别划分要求,对全省获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按照高风险产品、中风险产品、低风险产品三个等级的风险类别进行划分,总检查频次按照获证产品数量5%的比例进行抽取,并对高风险产品实行全覆盖。按照此要求,随机抽查绿色食品企业数量共85家。其中低风险产品企业40家,中风险产品企业40家,高风险产品企业5家。随机抽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产品数为15个,其中包括12个韭芹类高风险产品。

  二、工作开展情况

  《通知》下达后,各相关市高度重视,淄博等市组成了监督检查专班,济南等市以农业农村局行政处室为主开展检查工作,泰安等市农业农村部门创新工作方法,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检查效果。

  各市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通知》和两个《实施方案》要求,客观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各市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提交检查材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随即做了整改。

  三、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所有被检产品均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被检主体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其中绿色食品认证企业都能按照绿色食品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做到标志使用规范,并可以有效追溯。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主体大部分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并开展工作。被检主体产地环境和生产规模未发生明显变化。标志授权使用单位也能够按照操作规程、规范进行生产,并建立了较为详细的档案记录。总的看,我省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情况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标志使用规范,能够有效发挥指导生产、推进品牌发展的作用。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问题:一是品牌宣传不到位,不能充分体现绿色食品优质优价,个别地标产品获证后没有在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销上发挥作用。二是档案记录不尽完善,部分产品没有建立健全档案资料,需加以提升完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112/t20211207_3796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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