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现将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第八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反映。
公示期限:12月6日至12月10日。
联系电话:0551-62611221、62616195。
附件:1.第八批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
2.第八批复查换证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名单.doc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024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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