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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打好金融“组合拳” 助力乡村振兴加速跑

发布时间:2022-06-30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1年以来,济宁市将乡村振兴领域作为信贷投放的重要阵地,高位推动各类金融资源向乡村聚集,着力破解乡村振兴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源头活水,有效激发了乡村发展活力。

  一、推动金融模式创新,壮大乡村振兴产业“根基”。针对现代农业产业设施标准高、农民资金不足等问题,以投融资模式创新带动合作方式创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实现多方互利共赢。一是创新按揭农业模式。企业、合作社等作为投融资主体,负责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并提供技术、销售等服务,农民可通过租用或分期购买的方式使用产业设施,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农户三者各自优势,实现了金融资本在乡村振兴领域的精准投放、高效利用、良性循环。二是注重政府支持引导。2021年,市级财政列支5600万元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通过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提高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增信积极性,压低信贷利率、拉长贷款期限,充分让利于民,按揭农户享受2%的利率补贴后,仅承担不高于3%的贷款利率,极大降低了贷款成本。三是坚持多元化建设主体。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自主确定按揭农业发展路径,发挥国企、民企、合作社等主体在融资、营销、技术等不同领域的优势,为农户提供产业设施、生产服务、技术支持和营销渠道,构建多方利益共同体。截至5月底,全市在建按揭农业(畜牧业)项目47个,累计完成投资20.58亿元。

  二、推动金融人才下沉,搭建乡村振兴服务“桥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肯吃苦、敢担当”的原则,从全市农行、农商行选派156名金融干部到涉农乡镇(街道)挂职金融副镇长,并配套出台考核办法,打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一是找准政银合作契合点。金融副镇长深度参与镇(街)乡村振兴工作,列席党政联席会、乡镇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共享信息、互通政策。通过党建联动、上门对接、举办信贷产品推介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与1万余家各类乡村振兴主体对接,提高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效率和水平。二是帮好创业致富潜力股。立足镇(街)资源禀赋,围绕乡村特色产业、高效农业、新兴产业等,对目标群体逐户分析、上门沟通,深入对接金融服务需求,靶向实施信贷投放,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累计促成乡村振兴项目贷款73.49亿元,新增授信额度148.14亿元。三是当好政策推广排头兵。开设送金融知识下乡讲座,结合群众生活习惯、作息特点,宣讲金融政策,推介金融产品。通过制作抖音短视频,转发朋友圈等方式,加强乡村振兴信贷产品线上宣传。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249场次,基层干部群众学金融、用金融意识显著增强。

  三、推动金融政策集成,打造乡村振兴资金“洼地”。为把金融“好钢”用在乡村振兴“刀刃”上,实施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双百双千工程”,筛选100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100家畜牧养殖企业、1000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000名乡村好青年,集中力量进行培育支持,优先评估、优先授信、优先贷款。一是创新信贷政策。积极研发惠农融资新产品,推出惠农贷、农耕贷、强村贷、大棚贷、助养贷、创业担保贷、人才贷等数十种特色信贷产品。采取“精准对接、强村突破、整镇推进、整县覆盖”方式推动“齐鲁富民贷”发放,截至6月初,全市共发起“齐鲁富民贷”审批205笔,涉及金额1.35亿元,累计完成投放135笔、7568万元。二是加大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提供最高300万元优惠政策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的优惠政策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利息补贴和全额担保费补贴。三是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乡村好青年开展土地流转,创办家庭农场、合作社。对新增流转面积100亩以上且通过平台交易的,所在县(市、区)给予每亩不高于100元的一次性奖励。优先将乡村好青年创办的新型经营主体纳入主导产业链条、集群打造范围,优先推荐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济宁市乡村振兴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tzl/rdzt/tpgj/sxjl/202206/t20220624_397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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