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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议复字〔2022〕63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66号建议的答复
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家禽遗传资源库贵州分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家禽种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贵州省“十四五”农业种业发展规划》(黔农发〔2022〕28号)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分批建设3个省级畜禽遗传种质资源基因库、24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6个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区,纳雍威宁鸡和乌蒙乌骨鸡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已纳入规划。二是经与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对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21〕8号)精神,“十四五”期间贵州省列入国家级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建设布局的畜禽品种仅有香猪(从江香猪)、长顺绿壳蛋鸡及矮脚鸡,“中国家禽遗传资源库贵州分库”暂未纳入建设规划。为此,我厅将按照项目储备申报相关要求,积极推动“中国家禽遗传资源库贵州分库”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为纳雍县向家禽种业强县迈进做出积极的努力。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您县家禽种业的支持。在此,感谢您对我省家禽遗传资源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工作。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筱丽;联系电话:13608521688)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第466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