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函字〔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原则、申报重点和申报要求,凡属我厅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可向我厅提出2021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并在2021年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永俊,电话:0471-6651667。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督局关于征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