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盟委、行署安排部署和自治区农牧厅业务指导下,全盟农牧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病畜扑杀、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内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全盟农牧业工作推进会议,印发《2021年度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年度工作计划,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将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明确了年度任务目标,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今年,上级财政下达动物疫病防疫资金4299万元,盟级下达385.2万元,各旗县市(区)根据实际配套防控经费,全力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三是及时组织供应防控物资。全年共组织供应国家强制动物免疫疫苗8种6121.09万头份(羊单位)、稀释液5005万毫升、各类诊断试剂29种、消毒药品30吨、低温消毒剂16吨、布病封闭式投药器909套、大型消毒器弥雾机11台,确保了全盟春秋集中免疫与动物疫病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圆满完成春秋集中免疫。全年共免疫畜禽6279.87万头(只口羽)次,其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强制免疫4188.25万头(只口羽)次,完成率100%。
五是组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春防结束后,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均高于国家规定70%的要求。秋季集中免疫后监测工作正在进行中。六是大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盟累计调查了12个旗县市(区)、72个苏木乡镇、575个嘎查村、69930养殖户的畜禽,没有发现重大动物疫病可疑病例。七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盟产地检疫猪0.92万口、牛2.27万头、羊360.04万只、禽130.83万羽、马352匹,屠宰检疫牛1.13万头、羊338.04万只、猪921口。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等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细则》、盟行署《关于加强动物调入监督管理的公告》,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八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蒙汉双语宣传资料。以图片展板的形式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疫病的防控知识。充分利用农牧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有效提高全民防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