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形式初审、专家评审、厅相关部门会商研究等工作程序,现将我省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批)重点县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至省农村能源总站或厅机关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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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2612629
附件
安徽省2022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批)重点县公示名单
太和县、砀山县、霍邱县、太湖县、南陵县、贵池区、固镇县、明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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