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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 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王作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在县域及以上地区扶持扩增绿色农产品采购供应站保护人民群众公共健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新的更科学更完善的监管制度,切实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2017年,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19年12月,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在全国试行。2020年2月份在新冠疫情防控最吃劲时期,合格证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减少人员接触、压实主体责任、助力产品上市、增强消费者信心的有效办法,受到了生产者欢迎。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针对小农户开具合格证开展了一系列指导、帮扶、服务等工作。全年合格证试行快速推进,部省两级均对附带合格证农产品开展抽检,合格率99%。截至2021年5月,全国2760个县均开展了试行工作,31.0万家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29.5万农户已开始开具合格证。二是加强全面监管,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围绕突出问题隐患,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近5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3.5万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017.5万家次,查处问题12.8万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不断提升,连续6年稳定在97%以上。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农业农村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修订,拟将家庭农场、小农户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目前修订稿已送国务院审定。三是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坚持质量第一,不断完善审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现场检查,着力提高审查认证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2021年6月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获证单位2.7万家、产品5.8万个。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国试行,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关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销售农产品的日常监管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农产品销售环节执法查处,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涉及种植养殖源头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截至目前,全国农批市场均建立了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签署率、市场抽样检验制度落实率均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全程监管,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农业农村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制度,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入市查验制度,切实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赋码带证上市、市场验码查证准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不合格产品信息双向通报查处机制,实施双向追踪溯源,共同核查处置。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等行为,督促各地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的监管衔接,不断完善全程监管机制。

  三、关于让百姓购买绿色健康农产品不再犯愁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园区创建中,明确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要求。一是加大支持力度,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9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用5年时间,利用中央农业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10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推进产品特色化、生产标准化、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两年来,各地共落实中央财政资金13.8亿元,支持了45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许多地方政府将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纳入财政奖补范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和支持。二是强化产品推介,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国内知名农业展会,举办省部长推介、“我为品牌农产品代言”名人公益推介、“乡人乡味”农民推介、“稻花香里说丰年”市县长推介等一系列品牌推介活动,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让老百姓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您提到的“国家支持地方政府在县域及以上地区扩增绿色无污染农产品采购定点供应站”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研究,探索推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绿色有机地标品牌宣传力度,引导农产品采购商、经销商采购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同时培育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标农产品电商平台、社区配送、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健康营养农产品需求。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农业农村部

   2021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2111/t20211125_63830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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