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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为规范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试验和登记管理,保障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征求意见稿)》和《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农药管理司。

  电子邮件:pmd@agri.gov.cn

  传 真:010-591918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

   农药管理司农药管理处(邮编:100125)

  

  附件:1.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资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2.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杂草田间

   药效试验准则(征求意见稿)

   3.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大豆田杂草田间

   药效试验准则(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6 日

  

  

  

  

  

  附件:

附件1-转基因作物用药登记资料要求.doc
附件2-除草剂防治转基因玉米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doc
附件3-除草剂防治转基因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doc
农办农23.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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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112/t20211203_63837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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