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质〔2022〕2号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你单位12月15日《关于辽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变更单位名称和法人的请示》(沈辽中农中心〔2021〕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辽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原单位)变更为沈阳市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法人代表由代丽丽变更为张绍利。原单位所取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2018〕农质检核(辽)字第0001号)的检测机构名称进行变更为沈阳市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证书编号不变。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5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