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明确项目前期、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管护、资产移交、档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预期目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结合全省农田建设工作实际,印发了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的出台,对于统一规范全省农田建设工作,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推进云南农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就《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进行了解读。
问:制订出台《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云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将其作为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的重大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推进全省农田建设工作,迫切需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统一规范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明确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能,要坚持用制度管事,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农田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凝聚力量、约束各方、推进建设的目标。
二是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提升粮食产能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要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550万亩。如此巨大的任务,分解到乡村,落实到地块,需要实施大量的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众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予以规范。
三是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工作由多部门管理调整为农业农村部门一部门管理,管理队伍规模大幅缩减,人员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为了让县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了解掌握项目前期、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管护、资产移交、档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程序和要求,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迫切需要出台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制度指导县级。
问:《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共分为项目前期、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管护、资产移交、档案管理等八个规定,共有48章201条,包括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共有7章24条,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编制规划、确定项目清单、编制并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实施计划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共有5章39条,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农田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工作要求。
《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共有6章32条,进一步细化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内容,工程管理的要求,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和权限。
《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共有7章27条,细化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的范围和内容、监理程序、权利和义务,重点明确了监理计费比例并按实际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试行)》共有6章22条,明确并细化了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申请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省、市、县三级验收的权限和程序,便于指导基层规范项目验收工作。
《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试行)》共有6章19条,紧盯管好工程、确保长期发挥效益的目标,明确并细化了工程管护范围、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的申报和审批流程,鼓励基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规定(试行)》共有6章14条,明确并细化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范围、移交条件、移交时间、移交流程和移交主体。
《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共有5章24条,遵循“讲得清资金出处、看得明建设过程、清晰描述资金支出、明确体现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要求收集整理并归档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和工作要求。
问:《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有哪些特点?
答:主要有四方面的特点:
一是程序性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要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以上、改造提升550万亩。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主体多,亟须制定责权清晰、程序简捷、操作性强的程序性文件,指导规范设计、监理、建设等主体行为,明确项目建设管理的操作程序、管控环节,规范性要求。
二是尊重农田建设的实际,简化管理程序。针对农田建设项目地点不可改动、工程在田间、受益是农户的特点将规划引入项目管理程序。强调县级规划将项目落实到田块,规划出一个个项目(达到项目储备深度),形成项目库和年度项目清单。由此压减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批等程序,实行简约管理模式,简化项目前期工作程序,以项目库项目为基础,直接编制、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节约了前期工作时间和经费。
三是尊重农民意愿。农田建设项目大多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实施,项目建成后受益和管护主体是农民,因此,项目建设管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高质量,建成后使用高效。《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体现了这方面要求。
四是落实“放管服”要求。机构改革后,从事农田建设的干部队伍人少、事多、任务重。在制定制度时,既要考虑到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提高县级的积极性,也要避免权力过度下放,基层部门责任过重难以承担等情况的发生。因此,《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明确了项目前期、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工程管护、资产移交、档案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程序和要求,便于基层推进工作。
问:按照“放管服”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相关权力下放后,如何进行监管?
答: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为了适应农田建设项目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的需要,《云南省农田建设八个规定》突出了平台管理、在线监管、过程监管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农田建设项目的计划下达、初步设计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于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州(市)和县(市、区),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统筹上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情况和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分配下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时给予倾斜和支持;对没有按时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州(市)和县(市、区),将扣减下一年度中央和省级资金。